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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4年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補(捐)助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辦理環境教育計畫
關渡自然公園濕地環境教育推廣計畫–水水濕地
一般團體濕地環境學習課程
一、指導暨補助單位
行政院環境保護署
二、計畫期間
104年5月7日起至9月30日,週二至週日開園期間。
三、課程對象
一般成人團體(學校團體限大專以上),每場次至少25人。
預計辦理120場次,共計3000人次參與;每個團體限申請四場次。
四、課程費用
每人50元/人 ( 原價150元/人,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補助部分課程費用 )
本專案補助不包含車資及旅平險。
五、課程主題(每場次時間至少為2小時)
以下主題擇一參與
六、申請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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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期限:即日起至場次額滿為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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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申請後將另以電子郵件寄發申請回函,以進行後續作業聯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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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獲申請回函後,請依回函上載明之期限內繳付保證金2000元/場次,並將繳費證明單據傳真至02-28587416,或掃描/拍照以電子郵件附件檔案寄至education@gd-park.org.tw,繳付保證金方完成所有申請手續。
七、注意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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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珍惜補助資源,每場次最低應到人數應為原申請總人數之九成(ex:原申請人數為25人,當日應到至少23人),若當日單場次實到人數未達原申請人數之九成,本管理處保有當場取消課程場次之權利,且恕不退還保證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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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維護課程品質,每場次人數至多不超過32人,參訪當日恕不受理臨時增加之人數參與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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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資源有限,每團體限申請四場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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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課程不受理未滿18歲之人員參與,敬請配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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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遇人數異動,請務必於參訪日前三個工作天以書面(傳真或電子郵件)通知本管理處,以因應人數調整人力與場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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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訪日一週前可接受申請延期,但以乙次為限,請以書面形式(傳真或電子郵件)通知本管理處環境教育部,申請延期之參訪日需為9月30日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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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證金退費標準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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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遇颱風(依人事行政局之公告為準)或不可抗拒之事件,以延期為優先處理方式,如需取消活動行程,則退還九成保證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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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訪日21日前通知取消者,退還九成保證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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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訪日11日至20日前通知取消者,退還八成保證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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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訪日4日至10日前通知取消者,退還七成訂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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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訪日3日內通知取消者,退還三成訂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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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訪日當日無故未到或中途退出者,保證金不予退還,原已繳付之保證金將全數轉作關渡自然公園濕地保育捐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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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訪日如期到園進行活動,保證金將於課程結束時全額退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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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證金退款以匯款方式退回者,需扣除匯款手續費。
八、諮詢聯繫:
關渡自然公園管理處 環境教育部
TEL:02-28587417分機211-213
FAX:02-28587416
電子信箱:education@gd-park.org.tw